1967年4月21日,革命群众组织“夺权”,10月成立“贵州省茅台酒厂革命委员会”。以往出口的飞天茅台(又名飞仙)被扣上了四旧的帽子,已经生产的飞天茅台被压在海关未被出口。经讨论,1968年初,出口飞天商标改为大叶向阳图案葵花牌商标。葵花商标分为两个阶段。前期为“大叶向阳葵花图案”,正贴的汉字全部为繁体字。由于大叶葵花商标未在海外注册,所以未被长期使用。随后改用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公司的“葵花”牌国际注册商标,并将“贵”字改为简体,背贴汉字仍为繁体。1973年4月29日,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下文通知,将外销茅台由“葵花牌”恢复为“飞天牌”。从下文通知到正式结束有一个时间差,1973年4月以后葵花仍在生产。1975年2月,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贵州分公司通知当年出口茅台酒一律使用“飞天”新商标,这个通知的潜台词也即强调葵花商标不能再用了,没有用完的25.8万张葵花商标纸封存。
70年代食品广告,葵花茅台螃蟹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