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顺圣会”是伴随着清代御道行宫的建立而产生的。
据史料记载,公元1720年(清康熙59年),在长山峪建行宫一座。当时有河南、河北、山西、山东等地大批移民来此经商、定居或在宫内供职。由于远离家乡,每到逢年过节不免思乡心切,于是各自采取家乡欢庆春节的方式进行庆祝。当时守卫行宫的尹氏世祖尹智耕、王氏世祖王连昆、崔氏世祖崔凤山等20多人筹备组织,将各省花会内容与当地群众文化活动进行融合,取长补短,于是形成了集舞龙、狮子、大高跷、二高跷、寸子、大班秧歌、小班秧歌、秧歌柳子、旱船、小车、八大怪、跑驴、官轿、大头和尚逗柳翠、猪八戒背媳妇、霸王鞭、二贵摔跤、龙灯、少林会、十番乐等二十余档的花会组织,取名“和顺圣会”,意为各省人民相处和谐,同时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之意。
“和顺圣会”作为清代行宫文化的产物,其艺术特色区别于避暑山庄的恢宏、庄重,而更趋于民俗化和大众化,在清代经历了发展的高潮期,在清末、民国年间逐渐暗淡。民国29年后,日伪统治者为加强防范,严令取消花会及群众文化娱乐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在“双百方针”指引下,文化部门对“和顺圣会”进行了发掘和整理,至此“和顺圣会”得到恢复。1958年,为庆祝“九大”胜利召开,县城举办花会调演活动,“和顺圣会”应邀参加表演;1982年,调集包括“和顺圣会”在内的全县各乡镇花会20多档千余人进县城表演,观众达数万人;1996年,县城举办县直及各乡镇花会调演活动,“和顺圣会”应邀参加并得到县城观众的喜爱。
目前,“和顺圣会”仍然是长山峪父老乡亲在逢年过节中最重要和最热闹的传统民俗娱乐项目,并且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和小朋友在年老艺人的引导和带领下,从慢慢接受到喜欢上这项祖先留下的优秀民族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