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苗乡酒俗


湘西苗民在武陵山区的林莽间自强不息,素来以刚烈、强悍著称,正如与他们生存相伴的烧酒,能溶物,能燃烧,冰冻三尺不凌,窖地十年犹香。酒,是湘西苗民时刻不可离开的生活资料。《辰州府志》艺文卷曾有一首苗民的七绝,这样咏道:“江城杨柳绿成围,日暮渔翁换酒归,醉卧晚亭呼不起,白头高枕一蓑衣”。武陵山区还有不少“酒”的地名:如大酉山、二酉山、大酉洞、小酉洞、小酉溪,——酉者,酒也。不知者,数落苗民嗜酒;知之者,赞誉他们好客。棒着酒,他们打开了轰门;捧着酒,他们广泛联谊;捧着酒,他们壮胆苦斗;捧着酒,他们酬谢上苍。从某种意义上讲,酒就是礼,礼离不开酒,这就是湘西苗族文明的缩影,据此,我们可毫不费力地看见苗胞生产、生活、社交和风俗的斑。

既然酒是湘西苗民时刻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那么酒的普及程度就可想而知。旧时苗家山寨家家有酒,且多自酿,以甜酒为最普遍。平日冲凉水解渴,上山挖地,下田打谷,互相敬献,不辞路人;客来古茶礼待,以塞唐突,故而酒是常备的饮料。苗族学者石启贵在《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中记述得很明了:“苗族不讲究饮茶,唯烟酒两项,嗜好已极”。这是有道理的。道光十十五年(1045)溆浦严如煜在《三省边防备览》中记载:“贾民用秫米(糯米)蒸者,日捞糟,日黄酒。小村店必开黄酒馆或挑至村中卖之。四月山中会场布棚摆矮低凳,男女沽饮。”又记:`“川东乡民亲朋宴集皆用咂酒,以高梁为之,置于坛,用咂管咂饮。将竹管插入酒坛,用嘴咂食。”这是一种古老的喝酒方法。可见苗家饮酒之俗由来已久,而且地域很广。但湘西苗胞无独酌的习惯,所谓“一人不喝酒,二人不赌博。”封藏的烧酒必待佳宾和娘舅远来方才开封,且“人越多,越闹热,越体面”,大碗豪饮,一醉方休。至于妇女饮酒时只与妇女对酌,大约是清代以后《女儿经》在苗寨生根的一个佐证吧。

苗族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总的趋势,是为了交友结义。除平日的待客之外,用酒之礼多与喜庆相关。最普通的是“三朝酒”,即产妇末临盆须先酿甜酒,或用粟米或用糯米。婴儿坠地,丈夫提公鸡或母鸡暗示生男生女,去岳家先报;岳母则背鸡蛋、酒及小儿衣、帽、鞋、被等物送“鸡米”。产妇的补品,往往是“糖酒蛋”,即糯米甜酒煮蛋,外加红片糖,可以活血、补血,生乳汁。到婴儿满三朝时,亲友结队前来祝贺,主家先煮“糖酒蛋”待客,继而排出宴席,一边酌酒,一边听岳母拟名,坛子倒酒,不醉不止。其次是嫁娶酒,女子出嫁前一天有“戴花酒”。《永绥厅志》载:男子求婚,央媒妁至女家说合,即以火炮、酒肉送女家,谓之插香。这插香是“戴花酒”的准备,五更娘家须办“离娘酒”款待女儿,出嫁时的拦门礼,也是以酒相敬;至婆家,男方须办“拜堂酒”款待各路亲朋。新婚之夜不得合卺,须燃放篝火,男女双方的歌师举行“酒歌”;青年男女则闹“掀酒”,将婚礼推至高潮。

此后新郎当陪宾客欢饮三日,然后由新郎的兄弟挑几坛烧酒去娘家,请女方叔伯、舅爷、老表等同饮,送了“娘钱(也称奶娘)”,方可引新娘回家同房。第三是丧葬酒,即苗家有了丧事,“亲戚来吊,富者助以牛酒,贫者助以酒米。里党无论亲疏皆来吊唁,丧家设酒肴以待宾”。对于高寿的长者逝世,苗乡有嘻戏笑闹抬丧酒的场面,别具一格。主家发表,灵枢出门,抬夫沿途停枢,向死者女婿索酒喝,喝时,人们嘻戏笑闹,贺死者归山成龙,后代兴旺。这些“酒礼”与“歌”常常联在一起,有酒要有歌。关于各种酒歌,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湘西歌谣大观》,作了较祥实的辑录,其中的《上梁歌》都属于喜庆酒歌之列。这些酒礼皆歌情歌义,歌古歌今,即使是最热闹的“闹掀酒”,也是粗放而不失礼仪,狂热而不伤和气。

酒是风情的使者,酒是团结的纽带。苗家重大节日活动,不论三月三、四月八、看龙场、赶秋节,还是清明、吃新、跳香、接年,人们往往依托酒的冲动,把节日的欢乐氛围引向高峰。特别是“清明歌会”和“六月六”寨歌,不管认识与否,都会拉客到家里喝酒,大肉大鱼款待。这是湘西苗族同胞把情义寄在酒上。因此,制订乡规民约要摆酒,表示大家对待鬼神,一求不要作祟,二求降福主东。对祖宗更是毕恭毕敬,一片赤诚;吃牛“伙款”,更离不开酒。滴过淤血,众人脆天盟誓,这往往是械斗或起义的前奏曲。

苗族与酒的关系十分密切,大约在数千年前,就结下了不解之缘。苗族的酒究竟起于何时,因为苗族无文字记载,难于考究。苗族巫师《酒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母亲当家的时代,“明农”(龙姓)母亲带了很多姐妹姑嫂去扯包谷草,叫“爸卡”(麻姓的父亲)煮包谷饭送到坡上做中餐。“爸卡”在半路上摔了跤,将包谷饭倒了一些。他怕遭到“明农”的责骂,便用黄茅草盖起来。

过了两天,“明农”从这路过,闻到一股香味,这个发现,就是最早的酒。酒,味苦性热,有扩大血管,活血化淤、消毒散寒的功效。最能消除疲劳。旧时,苗族生活在崇山峻岭间,交通不发达,出门就要翻山涉水,山间云雾多,寒气重,上山除草,下田种谷,爬坡一把刀,进屋一担柴,生活是很劳累的,不喝酒怎么办?苗胞带农副产品进城,脱手之后,站在柜台边佑二两“柜台酒”,一逐寒气,二俏疲劳。苗族同胞接待各种工匠,用酒;接待三亲六眷,用酒;即使遇上辛劳的路人,也用酒。诸多酒俗,绝非偶然。“似有突缘成主客,呼童便酌醉斜晕。”这也是《辰州府志》中的苗族文人的佳句。苗山没有山珍海味。捧出自己酿的酒,他们是尽心尽情了的。客人也不推辞,“团坐大嚼,欢呼痛饮。席终,道测田畔,四体横陈,酣醉如泥,鼾声如雷”,——何等自在!

人言“酒可以压邪”,否,酒可以壮胆才是真的。昔日湘西山野,虎狼极多,山野人有事出门,必先喝酒;同时苗俗崇鬼,苗巫祈祷的有三十六堂鬼,七十二堂神,什么傩神、龙神、雷神、土地、山神、五谷鬼、麻阳鬼、高坡鬼,……风摇影动,草术皆兵。好在“皇帝老子都让醉汉三分”。山里人行路,岂有不喝酒的道理!这个心理上的武器十分管用,从乡场上归来,不少汉子醉卧草莽,常常逼得亲人举火把背负归家。醉汉满身寒露,第二天醒来,边喷嚏都不打一个,照常下地生产,这不能不归功于酒。

酒的药用功能,苗家凭着生活经验是有所认识的。苗山多瘴疠,酒能解毒,不但饮山泉时孱甜酒,而且在治痰时,用得更多。苗药之中,尤其治联打损伤的药酒贴,可以一放若干年,功效奇特。

特定的文化现象,是特定的社会生产与生活造就的,返回来又服务于特定的生产与生活。湘西苗家的酒俗,就是与特定的地理、气候和民族性格分不开的。酒既成为一种“民俗”,就必然融汇了自己的民族感情,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苗族的饮酒,与其说是物质生活的需要,毋宁说是精神生活的需要。(摄影:扎西德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