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为40万左右。
民族概况
高山族是居住在台湾省的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台湾省台湾本岛的山地和东部沿海纵谷平原以及兰屿上。台湾当局称之“山地同胞”,简称“山胞”。因地区、语言的差异,内部有阿美人、泰雅人、排湾人、布农人、鲁凯人、卑南人、曹人、赛夏人和雅美人等之别。此外,尚有10多万已被汉化的平埔人。平埔人历史上包括10个族群。他们散居在台湾西部、北部、西南部平原与沿海,长期与汉族杂处、通婚,较早接受汉族文化,至19世纪以后已基本与汉族融为一体。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还有4461人散居祖国大陆。高山族有自己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无文字。不同地域的高山族使用不同的语言。
在台湾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文物,与祖国大陆特别是福建的新石器文物关系密切,台湾人应是从祖国大陆迁移过去的。
高山族世代相承的传统习俗中,有许多华南古文化的特质,诸如巢居、公廨、舟楫、杵臼、木鼓、生食海产、嗜槟榔、嚼米酿酒、竹筒饮酒、跣足、蹲踞、羽冠、卉服、珠贝、贯头衣、筒裙、断发文身、凿齿、涅齿、穿耳、琴箫挑逗、构屋笄居、崖葬、洗骨葬、歌舞、秋千、木雕、猎头、祭祀、巫术、太阳与蛇和鸟崇拜、祖先崇拜、洪水神话、射日神话、连名制度,等等。其中巢居、舟楫、断发文身、凿齿、穿耳、生食海产、崖葬、蛇崇拜等都是古越人典型的文化特质,印证了高山族与古越人;司气共俗,源出一脉。
高山族过去长期处于原始社会发展阶段。据史载,三国时期,高山族的先民分成若干部落,部落成员称为“弥麟”,公共事务由部落成员共同管理。他们使用石斧、石锛、石环、用鹿角为矛,用青石为镞,以采集、狩猎为主,畜牧业尚不发达。盛行男嫁女家的婚姻制度,大约尚处在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至7世纪,已有了农耕、畜牧,生产工具仍以石器为主,有少量铁器。部落有酋长,无赋税,公共事务仍由部落成员管理,有人犯罪,由部落成员根据习惯法共同议决制裁办法,轻者仗责,重则处死。无文字,不知历法,崇拜山神、海神。集会时多举行歌舞。已有雕刻与绘画。历宋、元、明各代,台湾与内地的联系日益增多。据明代陈第《东番志》等书记载,当时高山族的农业、畜牧业和狩猎,虽较以前有了进一步发展,且已有部分特产与大陆沿海居民进行贸易,汉人以玛瑙、瓷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高山族的鹿脯、鹿皮、鹿角等,但各部落之间依然“老死不与他夷相往来”,仍过着原始的生活。
17世纪以后,由于大量汉族迁居台湾,以及郑氏政权采取有利于发展高山族经济文化的一系列措施,加速了高山族社会经济发展。居住在西南部平原的高山族,有一部分发展进入封建社会。
从16世纪开始,台湾高山族多次遭受外国侵略。1563年,倭寇侵入北部鸡笼(基隆)一带烧杀抢掠,当地高山族被迫迁居山区。以后又有荷兰殖民者、西班牙殖民者、美日侵略者侵略台湾,高山族人民给予了坚决抵抗,开展了英勇顽强,不屈不挠的斗争,表现出了誓死保卫家园的爱国主义情操。
社会经济
17世纪汉族大批移民以前,台湾高山族处在原始社会阶段。居住在山地的族群以狩猎为生。居住在平原的族群,从事烧垦农耕兼渔猎、采集,主要种植芋、薯、旱稻、谷子等。他们不知道犁耙锄斧之工具,生产工具和农耕技术极为原始。
清代,随着大规模的移民开拓,台湾的高山族普遍引进汉族先进生产技术。居于平原和沿海的高山族生产和生活发生了显著变化,开始种植稻、麦、黍、稷、芝麻、豆类等,而巢居穴处和深山老林之中的高山族仍以狩猎为主,兼事采集、种植。狩猎称为“出草”,以捕鹿为主,兼猎野猪、野牛、熊、豹、兔、雉等。狩猎工具主要有弓、箭、矛、刀、火铳等,狩猎方法一般是焚猎、陷猎、射猎等,围猎的场面十分壮观。到了近代,狩猎已变为高山族的副业。在阿美人、卑南人习俗中,团体出猎是重大祭祀的宗教仪式前后必须进行的活动。兰屿的雅美人和海岸阿美人及日月潭邵人还从事渔业。通常用鱼刺、鱼叉、弓矢、鱼网、鱼筌、鱼笼、竹罩、竹筏、鱼船等工具捕鱼。采用射鱼、网捞、垂钓、筑堰、毒鱼、涸鱼、帘鱼、诱鱼等方法。雅美人在每年3至6月是猎捕飞鱼的旺季。他们以父系世系群为单位组建船队,夜间网捞。卑南人、排湾人、鲁凯人等虽近海而居,却不务渔业,仍以农业兼狩猎为基本生产形态。至1949年以前,高山族布农人和泰雅人的一部分仍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残余,平埔人、排湾入、泰雅人、鲁凯人、阿美人等已超越奴隶制社会进入到封建社会阶段。平埔人、排湾人还出现租佃关系和贫富分化。
1949年以来,台湾省在国民党的控制下,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达到了比较发达的阶段,台湾经济被称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在发达的商品经济的影响和推动下,高山族的农耕兼渔猎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高山族居住的地区,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生长起来,高山族人民,特别是居于沿海和平原的高山族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是各地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差距很大。居住在山区的高山族经济发展依然缓慢,生活水平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