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葬是牧区盛行的一种葬式,又称野葬或弃葬。人死后,脱掉死者的旧服装,换上新衣或用白布缠裹全身,将尸体放在勒勒车上,赶车急行,尸体掉在哪里,那里就是吉祥的葬地。天葬后,死者的子孙一般49天内不剃发,不饮酒娱乐,路遇行人不寒暄,以示哀悼。
火葬是喇嘛教传入蒙古族地区后出现的一种葬式。为王公贵族、大喇嘛、官吏等人死后所采用。普通人死后,多数不实行火葬,只有患传染病或产妇死后,才进行火葬。火葬次日,由死者家属拣拾骨灰,有的把骨灰撒于山川、江河,有的装入坛罐中埋葬,以示永远悼念。
土葬是农区蒙古族普遍实行的一种葬式。内蒙古西部农业区蒙古族的土葬,与汉族大同小异。人死后(或临终前),家人给死者更换新衣,将尸体放在木板上,用哈达罩其面,等待入殓。入殓时,尸体不能见太阳,一般在黄昏时刻,将尸体从窗户抬出去入棺。停放在院内,一般三至七天内出殡,东部地区蒙古族一般都当天出殡。出殡时死者的长子扛棺材大头,其余子孙抬小头,有的拉在灵车上,有的一直抬到墓地。到达坟地后,用吊绳把棺材放入墓穴。埋葬时,死者的子孙和近亲,围绕墓穴正反各转三圈,并用手抓土向墓穴撒去,然后大家一起铲土埋棺。老年人去世,一般全村的小伙子都来哀悼和参加葬礼。
指路(“苏讷思穆日扎合”)
人死后要请喇嘛念经、指路,让死者到“德娃珍”去。(“德娃珍”:民间认为那里没有灰尘,是享福的地方。)
丧服
有的地方死者穿蓝裤,白布衫。蒙古民族以白为纯洁,以蓝为民族本色。布用平纹,不穿绵衣。儿女不许伸手给死者穿衣。死者遗留衣服,多赠给为死者穿衣服的人。
停灵
入殓时死尸不能从门过,要打开窗户,用秫吉三根拼成门形,尸体从窗户抬出去。(平日里小孩子不许跳窗户,孩子跳窗户还要跳回来,再从门走。)
出殡
出殡时,灵车上不是死者头朝前,而是脚朝前。
杀牲
死了人,无论穷富都要死牲祭献,根据穷富不同,大至猪头,小至鸡。在一定程度上是古代"杀殉"、"血祭"的遗俗。死者如年岁高,供品被视为福物。供品要分给亲族人们。祭献的鸡,多留给送灵下葬的人们出殡回来后食用。
合葬
夫妻合葬与他族不同的是男在右,女在左。
烧食物
蒙古民族不烧纸,是烧些死者生前喜欢用的食品。焚烧食用后的畜骨为死者祝福。
服丧
古时有守孝习俗。《北史·室韦传》载:“父母死,男女娶哭三年”。近代变为祭七(“首七”、“三七”、“五七”、“七七”)、祭百日、周年。服丧期间,穿素服、禁娱乐。 有的地方的蒙古民族,未婚男女、孤身无子者、月子病(产期患病)患者或恶病(传染病、痨病、恶疮)患者,以及横死(凶杀、车祸等致死)者,均按火化后再土葬的习俗。火化后,把骨灰碎骨装入布袋,再装入坛罐中埋入地下。
蒙古民族的丧葬仪式,有受其他民族影响的部分,也深受宗教影响。一般说,蒙古民族的丧葬仪式,比较纯朴,礼仪节俭,多具有宗教色彩。
如今,随着社会发展和思想文化的提高,一些带有宗教色彩的丧葬活动如念经等已经逐渐少了。土葬正逐步发展为深葬;火葬也不再限于原有那些,逐步习惯于送火葬场火化(多见于城镇)。
在牧区,葬礼完后,为亲友们摆殡席,蒙古人称“宝音阿日哈”。城市中的一般举行追悼会,以缅怀死者,寄托人们的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