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降低各考试项目的竞技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的比例,提高平时课堂表现加权分占期末总评成绩的比例。
如:将各考试项目的竞技成绩占总评成绩比例降为50%~60%,按相应比例由0分往上累积而得;相应提高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成绩比例为40%~50%,按40~50分的起评分开始扣除或累加。
课堂中的表现分为很多方面:(1)课堂上参与运动或活动的积极性
(2)课堂上完成任务的情况
(3)课堂上与他人合作意识得培养
(4)有无违反课堂常规得情况(迟到、早退)
(5)有无违反课堂纪律得情况
(6)特殊角色的特殊行为
以上相应的条例会对应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条例,从而得出相应的加权分数,按相应的比例记入期末总评成绩中。
二、对于起评分扣除项目的相关规定:
(1)有无故迟到、早退的情况每次扣3分 (-3分/次)
(2)违反课堂纪律每次扣5分 (-5分/次)
违反课堂纪律的界定标准:在一节课中被老师点明三次的同学记做一次违纪
(3)对体育项目考试中单项竞技成绩百分制≤30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