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酒标签存在的问题_酒政法规


  虽然我国目前对预包装饮料酒标签标示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是严格而且规范的,但该类产品的标签标示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有些问题是生产者疏忽大意造成的,如:配料表中食品添加剂名称不准确;净含量的计量单位英文大小写不正确;产品标准号及年号印刷错误等。但有些问题则是生产者、经销者有意所为,目的是混淆产品的真实性属性,掩盖其生产中违规使用生产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事实,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以此来误导消费者,逃避监督。

  饮料酒标签标示常见的问题:

  (1)蒸馏酒中配料表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如:以食用酒精为基酒,采用液态法生产的白酒,其产品的配料表中仍然标示“水、高梁、小麦”。

  (2)黄酒标准规定在黄酒生产中除焦糖色素外,不允许含有任何外来添加物,而许多不法生产企业在用水、食用酒精、少量黄酒、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配制而成的低档配制酒的标签上标注其产品为黄酒。

  (3)在其他地区生产的饮料酒,其产品名称使用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名称,如:在黄酒中产品,名称使用“绍兴加饭酒”、“绍兴花雕酒”、“绍兴香雪酒”等。

  (4)用水、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等加入或不加入葡萄汁(或其他果汁)生产的露酒,其产品名称仍然标注为“××葡萄酒”或“××果酒”。

  (5)生产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但在其配料表中未标示。

  (6)产品执行标准中对饮料酒的品质等级有规定,但在标签上未标示。

  (7)进口的饮料酒不打中文标识,或中文标识内容不完整、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