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与酒、酒文化,梁实秋先生这样认为:
外国人喝酒,往往是站在酒柜旁边一杯一杯的往嗓子眼儿里灌,灌醉了之后是摇摇晃晃地吵架打人,以至于和女人歪缠。
中国人喝酒比较文明些,虽然不一定要酒席下酒,至少也要一点花生米豆腐干之类。从喝酒的态度上来说,中国人无疑的是开化在先。
越是原始的民族,越不能抵抗酒的引诱。大家知道,美洲的红人,他们认为酒是很神秘的东西,他们不惜用最珍贵的东西(以至于土地)来换取白人的酒吃。莎士比亚所写的《暴风雨》一剧中曾描写了一个半人半兽的怪物卡力班,他因为尝着了酒的滋味,以至于不惜做白人的奴隶,因为酒的确有令人神往的效力。文明多一点儿的民族,对于酒便能比较的有节制些。我们中国人吃酒之雍容悠闲的态度,是几千年陶炼出来的结果。
一个人能吃多少酒,是不得勉强的,所以,酒为“天禄”。不过喝酒的“量”和“胆”是两件事。有胆大于量的,也有量大于胆的。酒胆大的人不是不知道酒醉的苦处,是明知其苦而有不能不放胆大喝的理由在,那理由也许是脆弱得很,但是由他自己看必是严重得不得了。
对于大胆喝酒的人我们应该寄与他们同情。假如一个人月下独酌,罄茅台一瓶,颓然而卧,这个人的心里不是平静的,我们可以断言。他或是忧时愤世,或是怀旧思乡,或是情场失意,或是身世飘零,总之,必有难言之隐。他放胆吞酒,是想借了酒而逃避现实,这种态度虽然值得我们同情,但是不值得鼓励。
所谓酒量,那是因人而异的,有的人吃一两块糟溜鱼片而即醺醺然,有的人喝上两三斤花雕而面不改色。不过真正大酒量也不过是三四斤花雕或是一两瓶白兰地而已。常听见人说某人能吃多少酒,数量骇闻,这是靠不住的,这只能证明一件事,证明这个说话的人不会喝酒。只有不知酒味的人才会说张三能喝五斤白干,李四能喝两打啤酒。五斤白干,一下子喝下去,那也不是不可能,因为二两鸦片也曾有人一口吞下去。两打啤酒,一顿喝下去,其结果恐怕那个人嘴里要喷半天的白沫子罢。
酒喝过量,或哭或笑,或投江或上吊,或在床上翻筋斗,或关起门来打老婆这都是私人的事,我们管不着。惟有在公共场所,如果想要维持自己原来有的那一点点的体面与身份,则不能不注意所谓“酒德”也者。有酒德的人,不管他的胆如何,量如何,他能不因酒而令人增加对他的讨厌。我们中国人无论什么都喜欢配上四色八色以至十色,现在谈起来酒德我也可以列举八项缺德:
一是三杯下肚,使酒骂座,自讨没趣,举座不欢;二是黏牙倒齿,话似车轮,话既无聊,状尤可厌;三是高声叫嚣,张牙舞爪,扰乱治安,震人耳鼓;四是借酒撤疯,举动儇薄,丑态百出,启人轻视;五是酒后失常,借端动武,胜固无荣,败尤可耻;六是呕吐酒食,狼藉满地,需人服侍,令人掩鼻;
文章摘自梁实秋先生《雅舍谈吃》(原载1938年12月10日重庆《中央日报》,署名徐丹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