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 电气工程
4.10.1 布线
电线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可采用配管(金属配管或塑料管)、护套线等敷设线路。不得将普通绝缘电线裸露敷设。
4.10.1.1 配管布线按设计要求选择适当的配管,管间连接紧密,管口光滑,护口齐全;配管应固定,排列整齐;盒(箱)设置正确,固定可靠。电气管路与蒸气管热水管间距宜大于500mm,与其它管路应大于100mm;吊项敷设管线应固定可靠,距顶棚面间距大于50mm。
4.10.1.2 护套线配线
护套线敷设时,严禁有扭绞、死弯、绝缘层损坏,护套断裂等缺陷;严禁直接埋入抹灰层等碱性材料内敷设。布线平直、整齐、固定可靠;穿过梁、墙、楼板等处应有保护管。
4.10.2 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的安装
4.10.2.1 照明器具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灯具安装须用吊钩、预埋件或专用框架可靠固定埋设牢固;电源线不应紧贴器具外壳;吸顶灯固定面罩的外边框应紧贴棚面;发热量较大的照明器具与可燃材料的接触就进行隔热处理。
4.10.2.2 开关插座安装牢固,四周无缝隙;开关插座离地面间距不小于200mm,开关插座位置高低应保持同一水平线,目测无明显偏差;面板整洁无污迹。1.5m以下安装的插座应采用防触电保护措施的插座;厨房、卫生间内安装的开关应采用带防水措施的开关。
4.10.2.3 单相两孔插座的接线,面对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单相三孔,三相四孔插座的接地(零)线接在正上方;插座接地线单独敷设,不与工作零线混同。
4.10.3 电线接线与线路保护
4.10.3.1 所用导线的型号、线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导线连接紧固,接头不受拉力;包扎严密,不伤线芯,导线无扭绞、曲结、死弯、绝缘层破损等缺陷。
4.10.3.2 采用螺钉(螺帽)连接时,导线无绝缘距离不大于3mm;铜线间连接采用绞接法时绞接长度不小于5圈,绑扎法时绑扎长度不小于10 倍线径,连接后搪上焊锡;用黑胶布包扎接头时,内部应先包绝缘带。
4.10.3.3 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内处理,每个接头上扫线不宜超过两根;线在盒内留有适当余量。
4.10.3.4 线路应采用适当的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措施及搪地(零)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