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葡萄酒酿造辅料,GB 12696-1990《葡萄酒厂卫生规范》中规定酿造葡萄酒所用的辅料(如二氧化硫、亚硫酸及盐类、明胶、单宁、硅藻土、酒石酸钾、二氧化碳、柠檬酸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得使用工业级产品;不得使用任何合成染胶料(包括国家规定可食用的合成染料),用于葡萄酒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相关规定。GB 15037-2006《葡萄酒》中还规定,所有葡萄酒产品中均不得添加“合成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和“增稠剂”。
对于葡萄酒酿造辅料,GB 12696-1990《葡萄酒厂卫生规范》中规定酿造葡萄酒所用的辅料(如二氧化硫、亚硫酸及盐类、明胶、单宁、硅藻土、酒石酸钾、二氧化碳、柠檬酸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得使用工业级产品;不得使用任何合成染胶料(包括国家规定可食用的合成染料),用于葡萄酒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相关规定。GB 15037-2006《葡萄酒》中还规定,所有葡萄酒产品中均不得添加“合成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和“增稠剂”。